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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关于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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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长治市公安局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要求,自5月1日起严查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具体事项如下:

一、整治对象:

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

二、整治范围:

西环路(不含)以东、北环路(不含)以南、湖滨路(不含)以西、鹿谷大街(含)以北的重点区域,严禁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通行。

三、一是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等车主:请立即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等材料,前往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二是未考取驾驶证的车主:需尽快报名参加考试,取得相应驾驶证后再上路行驶;三是暂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车主:5月1日起,请勿驾驶无牌、无证电动三、 四轮车出行,避免受到处罚。

四、请广大群众积极遵守本通告规定,自觉做到不驾驶、不乘坐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并对违反本通告违法行为积极劝阻和举报。

五、对拒绝、妨碍、阻扰执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月4月15日

(来源:长子融媒)

(责任编辑:张文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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