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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3期)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8 15:4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2025年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186批次,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合格179批次,不合格7批次。本次抽检的不合格食品主要是粮食加工品(生湿面制品)、食用农产品(姜、豇豆),不合格项目分别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 Pb 计) 、镉(以 Cd 计)、噻虫胺、噻虫嗪。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如下:

1.产品名称:老姜,被抽检单位:安溪华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铅(以 Pb 计) 、镉(以 Cd 计) ,标准规定值:铅(以 Pb 计):≤0.2mg/kg、镉(以 Cd 计):≤0.1mg/kg,检出值:铅(以 Pb 计):0.38mg/kg、镉(以 Cd 计):0.208m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2.产品名称:豇豆,被抽检单位:晋江市陈埭镇稻古鱼餐饮店。不合格项目:噻虫嗪,标准规定值:≤0.3mg/kg,检出值:0.59m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3.产品名称:老姜,被抽检单位:泉州曜安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标准规定值:≤0.2mg/kg,检出值:0.48m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4.产品名称:生面(生湿面制品),被抽检单位:晋江市池店镇鱼大会餐饮店。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标准规定值:不得使用,检出值:0.468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5.产品名称:生姜,被抽检单位:石狮市福涂餐厅。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标准规定值:≤0.2mg/kg ,检出值:0.35mg/kg ,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6.产品名称:黄姜(姜),被抽检单位:晋江市罗山盛磊食品商行。不合格项目:铅(以 Pb 计),标准规定值:≤0.2mg/kg,检出值:0.25m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7.产品名称:老姜,被抽检单位: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闽乐福便利店。不合格项目:铅(以 Pb 计),标准规定值:≤0.2mg/kg,检出值:0.29m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表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表(第13期).xls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13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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