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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在拉萨干这事被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7 12:27:00    

阻工扰工是工程建设领域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公安机关的重点打击内容。为更好服务尼木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日,尼木县公安局重拳出击、迅速查处一起阻碍工程开工案件,依法打击处理6人,确保了辖区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简要案情

2025年3月31日11时许,尼木公安接辖区一重点工程项目工作人员报警,称某人员非法阻碍项目开工,请求警方处理。接到报警后,尼木公安高度重视,辖区派出所部门警力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将涉案人员带至派出所立案调查,固定相关证据,法制民警全程指导案件侦办。

经查,事发当天,贡某在无合理诉求的情况下,私下组织车队人员前往某施工工地阻拦企业开工,致使企业未能按时开工,贡某等6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对贡某等6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反映诉求要走合法渠道,若选择极端方式威逼,既不能解决问题,还有可能触犯法律。对以任何形式无理取闹、无故阻工、恶意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从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尼木警方将坚决予以打击。

来源:拉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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