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针对媒体报道的淮河能源控股集团职工张坡反映的工伤待遇、2024年6月被强制送医治疗等问题,淮南市及淮河能源控股集团高度重视,已成立由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多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问题开展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回应社会关切。
据张坡表示,因与单位就伤残津贴补助标准问题产生分歧,他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将自己的遭遇拍成视频上传网络。2024年6月2日,张坡再次来到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大门前反映情况,与前来劝阻的单位工作人员发生纠纷,随后拨打110报警。张坡在派出所接受讯问后,淮南市公安局龙禹派出所民警将其送至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进行检查鉴定,随后医院对张坡实施了长达22天的强制治疗。
张坡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到网上后,引发网友同情和强烈愤慨,多家媒体跟进报道。安徽某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显示,张坡“未引出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可以排除脑外伤精神障碍”“对自身违法行为辨认力及控制力完整”,诊断为“完全受处罚能力”。专业人士表示,这一结果意味着张坡并非精神疾病患者。
既然不是精神病患者,为何会被强制治疗?事实上,对于强制送医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特定情况下可以采取,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只有当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出现或可能实施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时,公安机关才有权直接采取送医措施。
由此可见,公安机关将公民强制送医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当事人精神状态异常,二是存在危害性行为,二者缺一不可。但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张坡似乎两个条件都不符合,他既没有精神异常,也无伤害他人或社会的行为。
更蹊跷的是,张坡在被强制治疗22天后刚出院,就被当地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8天。这显然存在执法悖论:如果认定张坡患有精神疾病,不具备行为辨识能力,就不该追究其行政责任;如果对其处以行政拘留,说明其精神状态正常,那就不该将其送进精神病院。正如律师所言,这种做法违背了“一事不二罚”的重复评价原则,给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感。
不通知家属、不经过法定程序就将一个正常表达诉求的公民强制送到精神病院长达22天,令公众充满疑惑。不可否认,张坡作为劳动者争取权益无可厚非,但其采取的方式方法确有值得商榷之处,比如拉横幅、拍视频等行为可能存在扰乱公共秩序的嫌疑。但这绝不是将其送进精神病院的正当理由。更值得深思的是,当地警方为何要冒着违法违规的风险介入劳资纠纷?
目前淮南市多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诸多疑问有待查清。正如张坡所言:“和我伤残津贴标准是否合理相比,我现在更关心我的公民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在第二个人身上。”关注张坡的遭遇,也是关注我们每个人的权利,关注社会公平正义。
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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