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于洪区以全区之力、集全区之智,全面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落实。区消安委办公室和区安委办精心制定并统筹推进“1+8+10+N”工作方案,为整治行动绘制详细的“作战图”。各街道、各部门迅速响应、闻令而动,立足自身工作职能,压实工作责任,紧密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问题进行全面起底排查。
在这场整治行动中,区应急管理局聚焦工贸领域,对使用危险化学品、动火作业行为以及占堵消防通道等隐患问题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其中,5月16日,于洪区应急管理局联合造化街道应急办执法人员对沈阳市鸿安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厂内存在多处疏散通道堵塞,厂区内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室外消火栓系统,车间及库房内多处灭火器存在遮挡、缺失现象等五项消防安全隐患,如不及时整改,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针对上述消防安全隐患,区应急管理局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同时,该厂区西侧车间疏散通道狭窄,不符合紧急疏散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于洪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以及自由裁量权基准,对该企业实施 “一案双罚”,对企业罚款人民币10000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辽宁日报 记者:刘璐)